关于再次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再次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精神,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相关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是指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出入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编、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回国,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投案自首人员,公安机关将与边境警方联系,为其回国提供便利。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对未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擅自闯关偷渡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打。
四、目前仍滞留境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积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同时按《双峰县打击治理非法出入境及相关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由相关部门采取拆除房屋、冻结户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政策性优惠补贴、封停手机卡银行卡等措施。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对被举报的双峰籍赴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组织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公安局0738-110;
永丰水陆派出所0738-6822110;
金开派出所0738-6884110;
石牛派出所0738-6111110;
荷叶派出所0738-6012110;
井字派出所0738-6062110;
沙塘派出所0738-6591110;
梓门派出所0738-6552441;
杏子派出所0738-6333110;
花门派出所0738-6991110;
洪山殿派出所0738-6277110;
龙田派出所0738-6281110;
印塘派出所0738-6722110;
青树坪派出所0738-6743110;
锁石派出所0738-6942110;
三塘铺派出所0738-6621110;
甘棠派出所0738-6661110。
双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0日
双峰县打击治理非法入境违法犯罪
“十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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